加工承攬合同人身損害

加工承攬合同人身損害
承攬合同人身損害事故由哪方負責 有什麼相關的規定
承攬關係,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並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接受該成果並給付一定報酬的合同關係。 設A是定作人,而那承包的人則是承攬人,也就是說A把工作承包給承攬人,承攬人找誰幹活A不管,只要把工作做好就行,A就付錢給承攬人,承攬人再發工資給幹活的人。如果是這樣的話,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0條規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或者造成自身侵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關鍵是誰與誰是僱傭與被僱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