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終止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一)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屆滿時,強迫對方續訂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不存在任何附帶條件。確定是因生產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續訂合同,但必須徵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強迫另一方續訂合同。否則,所續訂的合同是無效的,續訂行爲本身也是違法的;


(二)合同到期後,雙方當事人即不辦理續訂合同手續,也不終止合同,繼續保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這種情況的出現,往往是源於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淡薄。保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往往會給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帶來損害,因爲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三)雙方當事人在辦理續訂手續時不合法或不完備。比如,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協商,不經勞動者簽字,而是由他人代爲辦理。透過這種方式續訂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對企業會禍害無窮。勞動者一方一旦不承認續訂合同的有效性,或採取不辭而別的行爲,企業的損失無從追究。


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特殊情況----合同到期後用工繼續上班後的法律後果合同到期後,勞動者繼續在原單位上班,未續簽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原合同終止日起應支付雙倍工資,如超過一年未籤則視爲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點需要用人單位特別注意。


此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會不復存在。而通常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也就是上述六種,除了當事人可以約定終止的情形外,法律中也是作出了部分規定的。以上就是律師365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