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不還錢我能不能拿走他家值錢的東西抵債1、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也不可以透過拿走對方的財產抵債,這是侵權行爲,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除非經過對方的同意,債權人要實現自己的債權,可以透過協商、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