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金多少需要交稅

補償金多少需要交稅
補償金6萬交稅多少,具體要怎麼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檔案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舉例說明: 公司爲僱員支付300000元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該僱員在該企業中工作了14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爲: 300000-255114(北京年社平工資3倍)=44886(元) 44886÷12(年)=3740.5(元) (3740.5-3500)×3%=7.215(元) 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稅額=7.215×12=86.58(元) 對於單位與納稅人解除勞動合同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不論單位一次性向個人支付,還是分多次支付,均應按總的補償收入數額,按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以上就是補償金6萬交稅多少的解答,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