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範圍

西安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範圍
以下兩處有關鐵路運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否有矛盾之處?
請問:民訴法28條:因鐵路、公路、水上、航運和聯運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民訴法司法解釋30條:鐵路運輸合同糾紛以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以上兩處有關鐵路運輸糾紛的管轄法院是否有矛盾之處?答:兩處規定並無矛盾。民訴法司法解釋30條是規定鐵路運輸合同糾紛以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這一專門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法28條是規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運和聯運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何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兩處規定可以合二爲一,即:鐵路運輸合同糾紛以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鐵路運輸法院管轄。(以上意見由本欄目編輯人員提供,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