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公安管轄範圍

鐵路公安管轄範圍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管轄範圍是?
一、本罪是刑法修改後,新增設的罪名,其主要特徵是: 客觀方面,首先,必須有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爲;其次,必須有致使發生安全運營事故的事實;第三,必須是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才構成本罪。 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而犯罪主體是特定主體,即鐵路職工。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鐵路執行公共安全。本罪爲結果犯,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重大人員傷亡或給鐵路執行造成其他重大損失。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