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和解

妨害公務和解
妨害公務罪能和解嗎

妨害公務案件不能調解處理。


妨害公務罪的違法行爲具備行政違法和刑事違法的雙重違法性,嫌疑人承擔的是公法上的責任,不能以犯罪嫌疑人對被侵害者的經濟賠償來抵消其侵犯公權力帶來的社會危害性,同樣被侵害的執法民警也無權代表公權力與嫌疑人達成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刑事和解協議,妨害公務案件不應適用刑事和解。妨害公務案件中執法民警的人身權利遭到一定的損傷,可以透過附帶民事訴訟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