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履行

拒絕履行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拒絕履行合法

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至時,明確表示將不履行債務的,將產生以下法律後果:
1、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2、債務人承擔違約責。
3、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繼續履行債務。
4、在雙務合同中,債務人表示拒絕履行後,不得以同時履行抗辯權作爲抗辯。當債權人有先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拒絕自己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