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如何審理

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如何審理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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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犯罪該怎麼辦

被取保候審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被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但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決定是否沒收。對故意重新犯罪的,應當沒收保證金;對過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應當退還保證金。

沒收保證金系刑事司法行爲,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如不服複覈決定,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還可以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後,公安司法機關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

綜上所述,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是被看押在看守所,不是收監,沒有到監獄的看押都不算是收監的,如果犯罪行爲不是很嚴重一般都不會進行批捕,如果被批捕後嫌疑人也可以獲得取保候審的,如果確有犯罪事實的一般會收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