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貼現和票據質押

票據貼現和票據質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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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在應收票據到期之前,將票據背書後交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的到期價值,扣除按照貼現利率計算的從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貼現折價)後的餘款付與企業,稱爲應收票據貼現。應收票據貼現利息與貼現實得金額的計算公式爲: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價值×貼現率×貼現期
實得金額=票據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在出票人向銀行償付已貼現的票據前,貼現應收票據是企業的或有負債。企業開出本身的票據向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面值扣除貼現利息後的餘額付與企業,稱爲應付票據貼現。應付票據貼現折價和實得款額的計算類似於應收票據貼現。對應付票據貼現折價要設立“應付票據貼現折價”帳戶覈算,它是“應付票據”的抵減帳戶。應付票據貼現折價要按期攤配,轉爲利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