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合同用虛假公章

籤合同用虛假公章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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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籤合同用假章怎麼辦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的《關於辦理僞造、販賣僞造的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明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對《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法律適用作出瞭如下解釋:“對於僞造高等院校印章製作學歷、學位證明的行爲,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僞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定罪處罰”;“明知是僞造高等院校印章製作的學歷、學位證明而販賣的,以僞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