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賃安全協議書範本

塔吊租賃安全協議書範本
安全協議書範本
對於安全協議書範本的具體情況,根據相關法律可知,安 全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乙方在甲方檢維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產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施工區域管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安全作業證,並履行安全作業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檢維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過程中禁止從事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現場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消防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並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監護。乙方應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同時應經常與甲方安保部進行聯繫和進行資訊交流,隨時處理甲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爲。

5、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保衛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必須在施工組織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於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籌建組(或所在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查批准,安保部備案後才能施工。

8、加強對施工現場和防護措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對隱患嚴重的現場或機械、電氣設備等,及時簽發停工指令,並提出改進措施,如期整改。

9、保證現場的機械裝臵、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照明、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取暖設施和其他設施設備的安全。

10、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1、乙方用於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且在有效期內,有明顯檢驗標識,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12、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13、乙方負責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覈工作,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1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的工人名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乙方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或機械,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並符合規範要求。

15、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人員除遵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甲方制度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廠區動火安全作業證》、《廠區動土安全作業證》、《電器臨時接線證》等有關作業證後持證作業。

1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7、乙方施工人員只能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並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及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其它區域從事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作業及其他任何活動。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相關部門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證現場一切材料(包括炸藥、雷管、引線等危險品)的存放安全,規範使用;

21、按照國家規定,在有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區域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

2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和器材、設臵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誌。

24、乙方對因工作需要臨時引進的第三方的各項安全事項負責。 三、施工安全保證金

根據工程量及合同款,綜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及施工單位風險評價結果,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生產和設備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發生違章行爲的施工單位需繳納罰款,原則上不在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以現金形式繳納,對於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將按罰款的1倍以上數額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對存在隱患和違章違紀行爲逾期和屢糾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糾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繳納罰款。同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時,各種作業必須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以備雙方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不得違章操作。對因違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爲有權制止、糾正或處罰。對拒絕、阻撓甲方檢查,或存在對甲方檢查人員打擊報負,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7、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9、乙方人員無故到未經允許的生產區域施工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繳納罰款。  

10、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罰款;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300元/人次的罰款。

11、吸菸 :對於將香菸、火種帶入生產區的人員,一經查出,向甲方繳納罰款300元,將煙火帶入防爆區的向甲方繳納罰款5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菸,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繳納罰款1000元,在防爆區吸菸的罰款10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菸,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21元以上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菸頭 :對在乙方負責的域內檢查出的菸頭、菸灰、煙味,乙方分別按照300元/個,300元/個,500元/個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罰款。

13、進入相關作業場所而勞動防護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佩帶安全帶、不按要求佩帶防護眼鏡、絕緣鞋等 ),每人次繳納100元罰款;

14、不按要求辦理作業證私自進行作業或作業內容與作業證不符,每次罰款500-1000元;

15、辦理作業證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備滅火器材、不清理現場、無人監護等),每項次風罰款300元;

16、使用臨電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如無漏電保護裝臵、使用破損電源線、不規範架設電源線以及電焊地線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構件等)每項次罰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違章行爲的,該員工一年內禁止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活動;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威脅自身生命及對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違章行爲的,該員工終身禁止在甲方從事任何檢維修及施工活動。

18、對於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直接罰交風險補償金,並根據現實情況訂出整改期限。在到達整改期限最後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員共同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1)若已落實,雙方安全員簽字;

(2)若因特殊情況未能落實,必須寫明情況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無特殊情況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罰款; (4)連續兩次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5)已整改過的安全隱患如再次出現,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19、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覈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一次發生重傷事故多於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超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20%。

20、對施工工地保衛安全方面的考覈

(1)乙方負責本施工區域內及已安裝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衛工作。如:防火、防盜、內部治安、人員出入等。因安裝的設備及零部件丟失其責任乙方自負;如因此影響交工時間,甲方可按影響天數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須加強本單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員盜竊施工或甲方生產物資、及個人財產的,根據盜竊物資金額,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3)凡是要開洞、拆牆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安排保衛人員進行值班,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封堵。如果條件不具備開洞或未按時間進行封堵的,乙方保衛人員失職所發生問題由乙方負責。

21、對火災事故的經濟處罰

(1)火災事故的劃分

①一般火災事故: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下且無人員死亡的火災事故。

②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上。

(2)事故責任的劃分

①動火單位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

②其他相鄰施工單位必須協助動火單位做好防火工作,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根據事故原因承擔一定責任。

(3)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考覈

①一般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按直接經濟損失大小繳納風險補償金: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的,罰款5000元;5000<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罰款10000元;10000<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罰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取消其在我單位的施工資質並扣罰所有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