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賣買合同已過期

二手房賣買合同已過期
賣買二手房手續
買賣二手房手續:出售房屋的賣家需要攜帶身份證以及複印件、戶口簿、結婚證(已婚情況下)、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房屋買賣合同。 購買房屋的買家需要攜帶身份證件以及複印件、戶口簿,當事人需要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親自簽字。 證件及資料帶齊以後要到公證部門對房屋買賣合同進行公證,然後到房產交易登記辦理過戶手續。 之後還要到稅務部門繳納房產買賣產生的稅費,出售房屋的賣家需要繳納的有稅、個人所得稅、土地稅等。買家需要繳納的有契稅。其他沒有規定繳納對象的費用是房屋交易費用、房屋評估費用、登記費用。 辦理完過戶手續,等待十幾個工作日,買家拿着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證》變更手續,繳納工本費,然後領取新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