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畏難情緒

法院立案畏難情緒
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窗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視窗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繫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爲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原告爲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覈對);


③起訴證據複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複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①結婚證、結婚申請書複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② 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爲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爲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2)執行立案應當提供:①執行申請書; ②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③由主辦法官填具的《結案聯繫單》等證明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材料(調解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聯繫單》);④可以一併填寫《請求採取強制措施申請書》、《請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書》。


(3)支付令立案應當提供:①支付令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爲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被申請人身份情況證明;④證據清單一份和證據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應當提供:①公示催告申請書;②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人爲單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③有關證據材料。


開庭時間並沒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在開庭之前法院會以書面的形式進行通知,通知的內容包括地點和時間等,需要雙方當事人出庭,如果當事人不能出庭的,可以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爲自己的進行辯護,如果據不出庭的不會影響案件的開庭,但是會影響到開庭審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