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需要多長時間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特別複雜的交通事故鑑定時間最長爲35日,作出認定書。《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