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家庭承包經營

土地家庭承包經營
家庭承包經營

(1)發包方權利:發包的權利、監督的權力、處理的權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發包方的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爲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務、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3)承包方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土地承包經營的流轉、承包地被徵用、佔有時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承包方的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承包方將申請書、有關證明材料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報送鄉(鎮)經管站審覈。經審覈後在登記簿上進行記載。然後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在現階段,我們國家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所以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要使用國家土地時都要按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證,並且也要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稅,那麼在農民在承包了土地後想要更換承包人時,也要雙方的當事人持有相關的證件和材料到當地的政府辦理變更手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