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債務執行細則

夫妻共有債務執行細則
夫妻個人債務,法院怎麼執行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法院有權利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一方的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對被執行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並及時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並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於協議分割後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