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要把握的原則

徵地拆遷要把握的原則
重新鑑定要把握什麼原則

由於行政鑑定結論具有一定行政性特徵,因而對當事人對行政鑑定有異議,要求重新鑑定的要慎重處理,可把握以下原則:


(1)如果當事人是對行政機關依據行政鑑定結論作出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告知當事人透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解決。


(2)當事人只對鑑定結論有異議,要求重新鑑定的,分兩種情況處理:①鑑定結論爲藥品、產品、工程等存在質量問題,當事人對此有異議,認爲沒有質量問題,要求重新鑑定的,如果經審查鑑定不存在瑕疵情形,一般不予准許;②鑑定結論爲藥品、產品、工程等無質量問題,當事人對此有異議,認爲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重新鑑定的,不管鑑定是否存在瑕疵情形,一般應予准許。


(3)對於准許重新鑑定的,應當委託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