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法人身權利

婦女法人身權利
婦女享有哪些人身權利

婦女享有的人身權利主要是: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2)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老年婦女;


(3)肖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透過廣告、商標、展覽櫥窗、書刊、雜誌等形式使用婦女肖像;


(4)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宣揚隱私等方式損害婦女的名譽和人格。法律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6條-42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