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損期限

交通事故定損期限
交通事故定損期限
交通事故定損的時間限制
1、財產險的理賠時效一般是2年,這樣兩年的規定是,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起,2年內沒有提出索賠的,視爲放棄索賠權。
2、自知道車輛發生損失之日起,48小時之內向保險公司報案,隨後需要定損,自損失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內隨時有權利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3、車險定損期限與定損價格與保險公司必然是存在聯繫的,例如:如果車輛在異地遇到了交通事故,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是不是全國通賠,就決定了車主能不能獲得損失賠償;保險公司在異地有沒有服務網點,則直接決定車險定損的時間長短;異地定損後,維修中心是返回原地還是就地維修,不但影響着理賠時間,而且決定着維修費用的多少。不過,目前各大保險公司也基本都可以辦理全國通賠服務了,全國範圍內的網點也在不斷的增加。車主登陸平安車險網銷平臺就可以查詢到所在地網點的地址、電話、聯繫人,這樣在事故發生後,報案方便、出險迅速、定損員獲得事故一手資訊,確保定損的準確性,提高了整體理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