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子女要參加訴訟嗎

放棄繼承權子女要參加訴訟嗎
怎樣的離婚協議書纔有效
離婚協議書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取得一致意見。根據玉林市玉東新區人民政府網站資料,對於自願離婚,離婚協議書上子女撫養和探視、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債權債務、生活困難經濟補助等條款是必須具備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十、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書寫離婚協議書。這是對怎樣的離婚協議書纔有效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