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維權的主要幾種方式

企業維權的主要幾種方式
強拆中,有哪幾種維權方式

非法強拆的一般維權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爲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爲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有:


《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爲不服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造成損害的,有權請求賠償”。


《人民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之一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爲。


最高法院於2001年6月26日在《關於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批覆》中明確規定,“由於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透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