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名稱被搶注怎麼辦

企業商標名稱被搶注怎麼辦
企業商標名稱被搶注怎麼辦
一、對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二、《商標法》第九條第一款:“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三十條:“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覈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覈准註冊了,此時創業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爲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在主觀層面怎麼認定搶注行爲
一般認爲,如果商標註冊人與商標真正權利人曾經進行過有關商標商品的購銷活動或者其他與該商標有聯繫的商業往來,可以認定商標註冊人主觀上爲“明知”;如果真正權利人的商標具有較強的顯著性,並且或者在相關區域、相關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標註冊人與商標真正權利人處於同一或鄰近地域,並且或者爲同行業經營者,在上述情形下,可以推定商標註冊人主觀上爲“應知”。
2、怎麼認定商標搶注行爲呢
惡意搶注是指以獲利等爲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爲。
商標搶注行爲認定要考慮主客觀兩方面的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