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終止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上述內容中,律師365小編就解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賠償標準內容作出了介紹,通常在計算賠償的時候,是根據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確定的,工作年滿一年的,則此時自然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更多這方面的知識,你可以上律師365網站進行具體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