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能否作爲法人代表

失信被執行人能否作爲法人代表
失信被執行人法人代表
你好,關於失信被執行人法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2013年11月14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納入徵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覈中予以衡量考慮。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爲,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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