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拘留三十天

看守所拘留三十天

我們都知道在我國法律給予了相應司法機關,爲了維護社會穩定而打擊犯罪分子的權利, 比如抓捕和關押, 而最爲常見就是拘留, 對於刑事犯罪案件,那麼就是刑事拘留,那麼刑事拘留三十天無證據會放人嗎?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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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三十天可以出來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爲三十天,期間要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審查的時間爲最長七天,這樣下來,拘留最長羈押時間爲三十七天,期限內人不放出來就是被批捕了。
犯罪嫌疑人逮捕後二十四小時,辦案單位要通知家屬,家屬等通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