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撞死流浪漢

酒後駕駛撞死流浪漢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流浪漢被撞身亡是否應該索要賠償

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確認的情況下,由誰來行使賠償請求權以及賠償標準如何確定,缺乏統一、明確的法律規定。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6條第1款亦明確規定,被侵權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無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明,未經法律授權的機關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死亡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國務院2003年8月1日頒佈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可由各地民政部門承擔對無名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職責。兩者規定不一致,實踐中存在爭議,缺乏統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