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變更、轉讓及解除? 1、合同變更、轉讓及解除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變更合同範圍和付款條件、轉讓合同義務、解除合同的應採用補充合同的形式; 3、變更、轉讓或解除後合同,執行部門應在一週內完成修改、存檔和通知,方式和範圍同合同存檔、備案的相關規定。各部門應對原合同文字進行標示,以免錯誤的執行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