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上貨物保險法

國際海上貨物保險法
貨物保險的類型有哪些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


(二)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