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後小股東股份稀釋

增資後小股東股份稀釋

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爲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爲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小股東不願稀釋股份怎麼辦

股權稀釋顧名思義就是股權所佔比例減少了。一般情況下股權代表的是對公司的投票權和分紅權,所以股權被稀釋就意味這兩個權利相應的減少。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