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父母房屋贈與過戶費用

山東父母房屋贈與過戶費用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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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屋過戶費用

贈與房屋過戶費用如下
1、贈與書公證費: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的比例是受益總額的2%,但不低於200元。

2、評估費:國家有專門的標準,實行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房價100萬以下按5%收取。

3、契稅:占房屋成交價的3%。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的,減半徵收,個人實際繳付1.5%。

4、印花稅:佔成交價0.05%,雙方都應繳付。由稅務部門收繳或房地產交易中心代收。

5、過戶手續費。

6、其他: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

如果是繼承遺產,即原產權人去世,繼承人辦理相應過戶手續則不屬於交易過戶,可以免繳契稅,只需繳納以下費用:登記費(100元)、合同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的0.05%)、權證印花稅(5元)、交易手續費(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