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方死亡

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方死亡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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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方死亡怎麼辦




    雙方已經離婚,不是夫妻關係。相互之間沒有了繼承權利。



    屬於死者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需要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的,由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時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