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立案程序

交警隊立案程序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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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關於交警隊處理酒駕流程

 據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五一前後,醉駕處罰的最大差別就是,以前醉駕僅僅是觸犯《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作出行政處罰,而今年“五一”開始,醉駕觸犯的是刑法,也就是說,不管是否有交通肇事,都是犯罪。對個人而言,行政處罰和刑罰,二者有着天壤之別。
  在論壇上,還有網友在討論,以前醉駕是行政拘留15天以下,現在是“拘役”1到6個月。都是“關起來”,到底有啥差別?對此,省交警總隊法制部門專家介紹,“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的刑罰方法。
  據瞭解,目前司法界傾向於以“危險駕駛罪”來界定醉駕,若醉駕造成嚴重後果如導致死亡的,甚至可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但是具體判決從重從輕,要看醉駕是否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以及醉駕司機的認罪態度,這些都會影響最終量刑。
  酒後駕車處罰新條例:醉駕被處刑罰 將不得報考公務員
  跟以前罰款扣證不同,此次醉駕入罪,要接受刑事處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會對一個人的一生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他告訴記者,一時興起的醉酒開車,那是相當麻煩。
  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這就意味着,普通公務員甚至是各級官員,如果因醉駕被判拘役,就必須開除公職。而公務員招考規定中也有明確條文,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 得報考。不僅公務員,包括律師、公證員等職業,一旦受到刑事處罰,都會被吊銷執業證書。對於個人來說,這幾乎影響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