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訴階段可以取保候審嗎

法院公訴階段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爲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爲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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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階段可以取保候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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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對於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應當依法對被告人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手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重新計算。  

人民法院不得對同一被告人重複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 

第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決定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在宣佈後立即將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執行通知書或者監視居住決定書、監視居住執行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

法院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是有依據的。特別說明的是——法院不得對同一被告人重複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