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階段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案件的三個階段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1、偵查階段:普通案件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由檢察院辦理。
2、審查起訴階段:也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階段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3、審判階段:也就是法院審判的階段。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證據不足的,超期羈押的,都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八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哪些階段可以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