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追償管轄法院有哪些

連帶責任追償管轄法院有哪些
連帶責任追償管轄法院
原審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主債務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人償還。該裁定不允許上訴,但可複議一次。如果生效法律文書中,對各連帶責任人應承擔的份額沒有確定的,連帶責任人對外償還債務後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行使追償權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訴。 基於上述批覆,對連帶責任人代主債務人償還了債務或者連帶責任人對外承擔的責任超過了自己應承擔的份額時,該連帶責任人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請求行使追償權自無異議。但在不區分主債務人與連帶責任人或者未確定各連帶責任人應承擔的份額時,如何理解“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訴”存在爭議。筆者認爲,此時應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管轄的規定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