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經濟合同的適當履行

什麼是經濟合同的適當履行
什麼是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和履行狀況,違約行爲可分爲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當事人能夠履行合同卻無正當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實上已不可能。合同的不適當履行,又稱不完全給付,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條件。不適當履行又分爲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遲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