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是指的什麼

商標異議是指的什麼
商標異議是指的什麼
1、商標異議是指任何人認爲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註冊的意見。商標異議程序的設定,旨在加強社會公衆對商標審查工作的監督,減少審查工作的失誤,強化商標意識,給予註冊在先的商標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一次保護自身權益的機會,杜絕權利衝突後患的發生。
2、異議人可以是註冊商標權人,商標註冊申請在先的申請人等利害關係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異議的內容主要分兩種:一是與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二是認爲該商標違反禁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