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嗎

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嗎
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嗎
1、是單方法律行爲。
單方法律行爲是指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爲。 即這種法律行爲僅憑一方的意思表示而無需得到對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爲。單方法律行爲的成立條件可以是向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並在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法律行爲。立遺囑,是立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權益的行爲,並不存在對方接受或拒絕或協商的情形,不是雙方行爲。遺囑的成立只要基於遺囑人單方的意思表示。若某個人想訂立一份遺囑,只要自己訂立就行,不需要在徵得對方同意的情形下就能訂立遺囑。
2、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八條 【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時間】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