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護理費數額標準

工傷護理費數額標準
工傷護理費數額標準
工傷護理費數額標準:工傷職工經評殘並確認需要護理的,應當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等級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五項條件,區分爲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護理等級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評定。工傷護理費依照上述護理等級分別按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
十、百分之四
十、百分之三十發給。《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從以上規定的精神看,護理費應當隨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上漲而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