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書面回覆書

法院書面回覆書
聽證告知書是否需要回復、該如何回覆

當事人收到聽證告知書即有權要求舉行聽證。如當事人不要求聽證,就可以不用回覆。如當事人要求聽證,應當在收到告知書後3日內向行政機關提出,並提交聽證申請書。


聽證申請書


聽證申請書(擡頭)


×××(下達聽證告知書的行政機關):


你局×××(處罰文書文號)行政處罰通知書收悉。因對你局告知書所認定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和依據持有異議,現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要求組織聽證。


單位或個人簽章(被處罰當事人)


×年×月×日


聽證申請書提交行政機關後,行政機關決定予以聽證,聽證主持應當在當事人提出要求之日起2日內確定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並在聽證舉行的7日前,將載有相關事項(①當事人姓名或名稱;②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③聽證人員姓名;④告知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⑤告知當事人準備相關材料等)的聽證通知書送達當事人。


無論個人還是單位在日常生活中都有可能犯錯,法律規定了行政機關在一定情況下應當給當事人下達聽證告知書,這是國家給予行政機關的義務,同時也是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權利,是國家在給當事人機會澄清或者辯解,當事人在收到聽證告知書後都應當好好把握。更多相關內容可諮詢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