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複議申請書

迴避複議申請書

迴避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錢××,女,××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本市××公司職員,住本市××路××號。

請求事項:

申請人因訴本市齊某××罪一案,不服××市××區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申請本案審判員樊××迴避的決定”,現提出複議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複議,變更原決定。

事實及理由:

原決定認定事實與實際情況不符。

原決定認爲:“××市齊某與本院審判員樊××不是兄弟關係,非近親屬,因此,申請樊××迴避的理由不足。”這不符合事實。

(事實應祥述,此略。)

正是基於以上事實,申請人認爲齊××與樊××是親兄弟,屬法定近親屬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定,提出了樊××應法迴避的申請。原決定駁回請求人的申請是錯誤的。特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復議,依法變更原決定。此致××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錢××

××年××月××日

附:證人廖××,本市××公司職員,住本市××路××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