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等級可以進行復查嗎 1、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初次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2、法律只是規定單位可以提出申請,同意不同意是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事情,不是勞動仲裁。3、是在初次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