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報銷墊付憑證

醫療報銷墊付憑證
墊付後如何進行報銷

(1)辦理條件


1、用人單位在職工工傷前,已經爲該職工辦理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並正常繳納工傷保險費。參保企業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由市社保局審覈受理,領取《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亡)費用結算審覈表》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2、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制度實施前的發生工傷、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經市勞動保障局確認,由所在單位向市社保局繳納一次性工傷保險代管費後,可按老工傷管理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2)辦理憑證


1、用人單位填報《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亡)費用結算審覈表》(一式兩份);


2、工傷治療原始病歷;


3、費用報銷有效憑證(原件);


4、門診治療的需提供相關費用明細,有中藥發票的需提供相關中藥處方。住院治療的需提供相關住院費用清單;


(3)受理部門


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待遇視窗受理。


(4)受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5)辦理結果


1、 每月12日前上報的材料,於當月20日後返還《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亡)費用結算審覈表》(回執)及相關材料,工傷保險費用支付將透過當月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每月12日以後上報的材料,次月予以處理;


2、退休老工傷代管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工傷保險證曆本按老工傷管理有關規定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費用由市社保局與定點醫院直接結算。


用人單位在對受傷的勞動者的醫療費進行墊付之後,如果用人單位想要對墊付的費用進行報銷的話,那麼就需要向相關的報銷機構出具相應的工傷醫療費墊付證明。而且如果沒有該醫療費墊付證明的話那麼受傷的勞動者也是可以拿相關的票據到相關部門進行報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