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後多久可申請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後多久可申請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後多久可申請行政訴訟
1、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如果直接起訴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