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嚴權與名譽權關係

人格尊嚴權與名譽權關係
離婚後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對於離婚後男方如何爭取女方撫養權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離婚後,女方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與男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的,可共同到法院變更孩子撫養權。

2、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變更撫養權。

3、到法院起訴時,需要有證據證明男方不適宜撫養子女,或者認爲子女隨本人生活更有利於其健康成長。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法院一般不支援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最高法院關於子女撫養的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以上就是有關離婚後女方如何爭取撫養權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