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之債的應怎麼處理

連帶之債的應怎麼處理
連帶之債的應怎麼處理
1、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爲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爲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爲連帶債權;債務人爲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爲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