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越權作出的行政許可效力如何

行政機關越權作出的行政許可效力如何
行政機關越權作出的行政許可效力如何
1、無效,如果行政機關超越權限實施許可行爲,那麼,該越權行爲當然屬於違法行爲,應予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2、政府機關跨地區和跨越部門作出的行政許可也是無效的,行政許可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
3、所以,當你遇到行政機關越權作出行政許可時,應該及時維權,可以透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