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

不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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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審理不開庭審理嗎

於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審查,不需要開庭審理,法律上沒有規定必須開庭審理,甚至沒有規定對申請人進行詢問。如果是進入再審的刑事案件,才必須開庭審理。民事案件規定審查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