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 二審代理意見

訴訟時效 二審代理意見
二審提出訴訟時效抗辯

原則上債務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應該在一審期間提出,但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在二審中有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權利已過訴訟時效的,此時當事人的抗辯,法院可以支援。  


相關法律可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一款 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